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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有關獎補助款核銷時程及部分講授時間等相關注意事項。

說 明:(摘錄102學年第2次行政會議報告)(102.09.30)

邇來,教育部、審計部查核本校往年獎補助款時發現核銷時程太慢及部分講授時間不合規定,導致需收回款項,故請務必遵守規定,以避免此類情形發生。

(一)本室將發文各單位屬 12 月以前之憑證務必於 12 月底前核銷。

(二)注意講座鐘點費之時間規定,授課時間每節 50 分鐘,連續 2 節者 90 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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