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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助款委員會

真理大學獎補助款運用委員會組織章程

  • 中華民國 86 年 10 月 15 日行政會議通過
  • 中華民國 86 年 11 月 22 日校務會議通過
  • 中華民國 90 年 2 月 26 日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92 年 5 月 16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92 年 10 月 20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95 年 1 月 9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95 年 10 月 30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97 年 8 月 28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98 年 7 月 7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98 年 7 月 27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16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13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設置「真理大學獎補助款運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任務為執行本校接受教育部校務獎補助經費之運用。

 

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擔任;置委員十九至二十七人,由副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圖資長、台南校區行政處處長、各學院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人事室主任、會計主任及其他學術與行政主管組成。

 

第四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會計主任兼任之,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會務。

 

第五條

本會會議每學年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六條

本章程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真理大學獎補助款運用委員會組織章程(1110613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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