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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會計室

主計總處:以紙本電子發票報支經費無須再影印,但請於發票或申請動支經費文件上註記發票字軌號碼。

 

 

 

說明一: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自即日起以紙本電子發票報支經費無須再影印,但請於發票或申請動支經費文件上註記發票字軌號碼,以利日後查考。

說明二:新式電子發票證明聯報支要件

新式電子發票證明聯報支要件

需補正事項

如何補正

一、無買受機關(本校) 統一編號

應通知廠商補正,不能補正者,應由經手人詳細註明,並簽名證明之。

二、證明聯無交易明細

  1. 核銷時應連同「交易明細」一併黏貼於「支出憑證粘存單」上 辦理核銷。
  2. 若交易明細無列明貨品名稱(非產品編號)、數量、單價,應由 經手人加註並簽名或蓋章。

三、屬感熱紙列印時

以下方式擇一補正:

  1. 核銷時須於發票或申請動支經費文件等空白處另註記發票字軌 號碼(含英文字母與數字),俾利模糊時查考之用。
  2. 或影印一份電子發票,報支時影本一併黏貼。

四、網路下載列印時

  1. 由營業人提供或機關自行下載列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均得作為支出憑證。
  2. 惟支出憑證係透過網路下載列印者,應有經手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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