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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會計室

Q10 廠商﹝免用統一發票/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課徵標準為何?

 

現行銷售貨物的網路及實體商店課稅標準如下:

(1) 每月銷售額在起徵點以下(自114年1月1日起貨物10萬元、勞務5萬元)者,無須課徵營業稅。

(2) 每月銷售額超過起徵點但未達20萬元者,按銷售額依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的月底前發單)開徵。

(3) 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或依其營業性質、業別或規模經國稅局認定具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且此類營業人必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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