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捐款支應餐費超過每人80元,但核銷總額未超過2000元者,不須簽請校長核准,並自107學年起適用。
說明:摘錄107學年第2次行政會議報告(1070903)
一、107年9月3日行政會議臨時動議。
二、提案:減化使用捐款的作業流程。
決議:經校長裁示,各單位使用捐款支應餐費超過每人80 元之限制,但核銷總金額未超過2000 元 者,不須簽請校長核准,餘核銷規則不變。
三、自107學年起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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